Saturday, November 15, 2008

想貓


Miuzi

Kojiro

Dan Dan

不經不覺,從家裡搬出來差不多有四個月了。
也即是說,沒有貓伴隨左右的日子,
已有一百二十日那麼久。


真的很想念貓。

其實也不完全是與貓隔絕了,
盡可能的話我也會每星期回老家,
陪一下媽咪也跟貓玩玩(還有執行剪指甲這項重任)。
而且,現在住的地方都算是半個舊區,

幸好附近有不少街貓舖頭貓,
中午時分會在鐵皮簷篷上打貓餅曬太陽,
夜晚會攤在樓梯間乘涼捉曱甴,
又或磨蹭着泊在街邊車子的保險槓,

讓我可以暫且望貓止癢。
這個貓人也老實不客氣的開始替各位貓朋友起了名字,
例如:後巷那隻尾巴末端一點白的深啡虎紋女“白點尾”,
每晚都伏在對面大廈屋簷上當看更的雙眼發青光橙貓“探射燈”,
還有街市菜檔那肥屍大隻的虎紋貓公“大肥橙”......


雖然Mr.Beehive企圖嘗試哄過我「不如我們養個貓吧!」,
但是我倆總是夜歸,貓獨個兒會很悶吧?

家不算很細,可貓沙盤該放在哪?
當我一想到這裡,養貓的念頭便打消了。
總認為做人不可那麼自私,
除非肯定自己能夠給貓一個開心舒服的安樂窩,

否則不要只因自己想就隨便帶個貓回家。

不過,今早一覺醒來,又很掛念貓。

於是乎起床後開電腦便上了SPCA網頁,
然後往「領養」那欄click了一click。

望着一幅幅待領貓咪的相片,
其中一隻叫青青的一隻叫豆丁的也很得意,
但是兩貓卻竟然被主人遺棄而給協會救了回去。
這刻眼淚已不由自主的從我眼角湧出來,

怎麼有人可以如此忍心如此不負責任?
你們有沒有想過貓咪被你拋棄之後的惶恐無措?

如果連你最信賴的人也離你而去,
你又可以怎麼過活?

願所有曾經傷害過遺棄過貓咪的人,
也將同樣被人類更狠的傷害遺棄一次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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