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02, 2008

不明所以

有時候,我是故意去得罪某人的。
因為我要他/她知道,
自己在我討厭之列,
請不要跟我裝模作樣,快走開一點!

可是有些時候,明明錯不在我,
我只不過做到了一些他/她想做的事情,
得到了一些他/她得不到的東西*,
別人硬要認定我就是冒犯了他/她,
我也沒法子。

也許是媽咪給我生來了一副高傲嘴臉,
又或者應該朝「不招人妒是庸才」那邊去想?
其實真的不是要這麼大個鼻,
只是我唯有這樣子向自己解釋,
怎麼有人拿成人身分證都那麼久了,
仍會比小學雞還要幼稚無謂百倍。

我與你/妳閒話家常,
你/妳向我針鋒相對,
我對你/妳點頭微笑,
你/妳回報以怨恨目光,
那都只會叫你/妳自己不好過,
因為是你們的眼看不過、心放不開,
我的世界卻不會為了你們的一句說話而變灰,
我的快樂更不會為了你們的一個眼神而消失。
希望你們明白,不要再煩我好了!


*註:我從來沒有去爭去搶,
這輩子我最憎的事之一就是「爭」,
包括爭吵不休、爭先恐後、爭名/權奪利、
爭風吃醋、爭功諉過… 爭你個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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